把自己放得太高,再想下来就发现困难了,这

在我的哲学理念中,一直在期待能够在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之上,能够推行“己所欲之,未必施于人”。

传统国人思维大多还停留在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这一点上,大多数人很多时候未能够深想一步,“己所欲之,未必施于人”。在我们与父母家人的关系中,往往会因此而产生矛盾,争吵甚至更严重的事件。关键就在于,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父母都未能在这个基础上多为对方考虑一下,我们因观念,教育,认知而形成的偏见,会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行为。

打个比方,我爸今年85岁了,牙不好,吃什么都没有味道,我自学中医,认为中药能够调理他的身体,事实上,也确实能够调理他的身体,去年十一月他入院急诊住了十一天,未能查出任何毛病,身体却不见好。出院回家后要死要活的,作为子女也是看着难受。

用仲景方苓桂术甘汤合生脉饮炖乌鸡,一锅汤大部分被家里其他人喝了,老爸也被逼着喝了一些,胃口开了,心下痞满打开,三天后有力气骂人了。说明对症。后面两周继续配了两付,十二月三年疫情突然解封,我自己正好鼻炎犯了,医院过敏煎效果并不好,那几天的昆明正好特别冷,于是用古方九味羌活汤减去细辛增加厚朴柴胡来疏肝发表,那几天还在朋友那里喝茶又遇到阳了的人,这之后连用九付九味羌活汤,也顺带给家人一起服用预防,因此家里人一直没阳。

但是,回想一下,那是我所欲还是老爸所欲?都说老来还小,返老还童,换句话说那是不是我跟老爸的位置倒置了,就像小时候父母逼着我们学习一样?我们以爱的名义,做出的行为到底是为了满足我们的自以为是还是真的为他们好?

记得以前有一个同业前辈说过一段话,原话忘了,大概的意思是:

一流的为人,当事人说好,周围人说好,钱还赚了。

二流的为人,当事人说好,周围人也觉得还不错,钱没赚到或不亏。

三流的为人,当事人说不好,周围人也觉得不好,但是钱赚到了。

四流的为人,当事人说不好,周围人也觉得不好,钱还没赚到。

我们当然要努力成为第一种,但是却很难,至少要成为第二种,至少问心无愧。后两种就不足取,而现在的大多数人所做的很难说不是第三种,竭泽而渔,杀鸡取卵的事屡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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